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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师生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

9月26日下午,学院党总支组织学院师生在主楼718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版本),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居占杰、学院没课的教职工以及学生党员参加了学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阮彭林主持。

会上,阮彭林首先跟大家回顾了今年人大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了此次宪法修正案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强调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随后,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本)的内容,并着重对今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学习。最后,他要求与会人员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自觉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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